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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曝火锅底料有塑料遭威胁(受害者:没有王法了?) – 乐乐百科-凯发平台

法律知识 乐乐 3个月前 (01-16) 95次浏览 0个评论

近日,四川的张女士购买了一袋某品牌的火锅底料,回家打开后发现里面竟然有一根细长的蓝色塑料带。

后来张女士用手想把它扯出来,但是发现竟然扯不出来,这根塑料袋直接牢牢地粘在了火锅底料里面,一气之下,张女士便拍下视频放到了网上吐槽。

可令张女士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天晚上就有人联系上了她。对方称:自己是这个火锅底料的品牌方,希望张女士能删除视频。并表示需要钱可以谈,但是如果不删除,后果自负。

看到对方在威胁自己,张女士就更生气了,给对方回复了一句:没有王法了是不是?你们是活在钱里面的?

没想到,对方竟然用张女士家里的小孩来威胁她,说道:看你家小孩挺多的,你不怕,你觉得你小孩怕不怕?

事后张女士表示,本来就没什么事情,后来自己还准备将这个视频删掉的,如果对方能好好说话,并能道个歉啥的,其实这件事也就完了,自己也没想过讹钱。但是,没想到对方却搞这么多事,竟然还用小孩来威胁自己。

网友们看到这件事,也是纷纷表示愤怒。

有网友说,自己以前买的火锅底料也是这样的一大块,想着一块吃不完直接一刀两半,结果扯出一根黑头发,然后直接进了垃圾桶,现在食品安全问题真的该好好查查了。

还有网友说,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威胁啊,本来就是小事情,一般都只退个钱啥的,然后再赔偿一点,结果非要去威胁别人把事情搞大。

不过也有网友说,有没有一种可能,别人假冒品牌方或者是品牌方对手。这个牌子是重庆的老牌火锅,应该不至于做出这么丢分的事。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发现商品有问题,在网上吐槽一下,其实也没有什么大问题。

如果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商家应该主动道歉,态度诚恳,相信消费者一般也能够谅解。

在这件事情中,品牌方首先想到的竟然是逃避责任,并且用威胁孩子的手段迫使张女士删掉视频,那么这件事情的性质就已经不一样了。

如果最后调查证实威胁张女士的人确实是品牌方的员工,那么这个人就已经涉嫌恐吓罪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消费者如果遇到类似这样的情况,要收集相关证据,及时报警来寻求帮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个企业要想做大做强,就应该从自己的质量上多下功夫,而不是掩耳盗铃,抹掉事实真相,这样做的话,企业肯定也干不长远。

另外,对于品牌企业来说,更应该慎重处理网络舆情和网络上遇到的问题,本着真诚客观的态度来处理问题,要不然只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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