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卫星的用途取决于卫星的种类,其可分为六类,即科学卫星、通信卫星、军事卫星、气象卫星、资源卫星、星际卫星。
1、科学卫星
将科学卫星送入太空轨道,进行大气物理、天文物理、地球物理等实验或测试的卫星如中华卫星一号、哈伯等。
2、通信卫星
通信卫星是卫星通信系统的空间部分。一颗地球静止轨道通信卫星大约能够覆盖40%的地球表面,使覆盖区内的任何地面、海上、空中的通信站能同时相互通信。通信卫星是世界上应用最早、应用最广的卫星之一。
3、军事卫星
军用卫星指的是用于各种军事目的的人造地球卫星。军用卫星按用途一般可分为侦察卫星、军用气象卫星、军用导航卫星、军用测地卫星、军用通信卫星和拦击卫星。战时,一些民用卫星也可用于军事用途。如低轨道的多接口通信卫星,kh-11大鸟侦察卫星、spot遥感卫星。
4、气象卫星
卫星气象观测系统的空间部分。卫星所载各种气象遥感器,接收和测量地球及其大气层的可见光、红外和微波辐射,以及卫星导航系统反射的电磁波=。并将其转换成电信号传送给地面站。地面站将卫星传来的电信号复原,绘制成各种云层、风速风向。地表和海面图片,再经进一步处理和计算,得出各种气象资料。
5、资源卫星
资源卫星用于勘测和研究地球自然资源的卫星。它能“看透”地层,发现人们肉眼看不到的地下宝藏、历史古迹、地层结构,能普查农作物、森林、海洋、空气等资源,预报各种严重的自然灾害。
6、星际卫星
星际卫星可航行至其它行星进行探测照相之卫星一般称之为行星探测器,如先锋号、火星号、探路者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