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简称“桂”,管辖14个地级市,车牌号第一个字母从桂a排到桂r,分别是:
1,桂a,南宁市
2,桂b,柳州市
3,桂c,桂h,桂林市。原桂林市(桂c)与桂林地区(桂h)合并成新桂林市,所以现在桂林市保留下来了两种车牌。
4,桂d,梧州市
5,桂e,北海市
6,桂f,崇左市,刚开始是原南宁地区的车牌,包括现在的崇左市以及现在的南宁市部分地区。
7,桂g,来宾市,刚开始是原柳州地区的车牌,包括现在的来宾市以及现在的柳州市部分地区。
8,桂j,贺州市,刚开始是原梧州地区的车牌,包括现在的贺州市以及现在的梧州市部分地区。
9,桂k,玉林市
10,桂l,百色市
11,桂m,河池市
12,桂n,钦州市
13,桂p,防城港市
14,桂r,贵港市
说明:为了避免大字字母“i”和数字“1”,大字字母“o”和数字“0”混淆,一般车牌里面没有大字字母“i”和大字字母“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