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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浩存事件来龙去脉(刘浩存人血馒头是什么事件是怎么回事) – 乐乐百科-凯发平台

生活常识 乐乐 4个月前 (12-29) 81次浏览 0个评论

2012年10月,一个7岁小女孩的家庭,遭受了灭顶之灾。摧毁她的家庭的不是别人,正是刘浩存的父母,吕淑娟和刘署光。

这个小女孩名叫婷婷,当时她正在刘浩存的母亲,吕淑娟创办的舞蹈学校,新东晓舞蹈艺术学院学习跳舞并练习“下腰”。这本应是她幸福的儿时回忆,却由于舞蹈训练班不正当的教导,变为她一生的噩梦。婷婷在练习下腰时摔倒,出现了腿麻、腰痛的症状。当日,婷婷便前往当地医院就诊,后辗转多家医院救治,被诊断为脊髓损伤、无骨折脊髓脱位损伤,导致下肢瘫痪,终身残疾。

刘浩存

事后,婷婷的父母将吕淑娟夫妇告到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吕淑娟夫妇赔偿婷婷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以及营养费等合计106.7万元。并规定赔偿要在两年内完成

法院一审判决

这件事本应该在这里结束。然而,刘浩存父母开始了他们的骚操作。他们先是拒不赔偿,一再上诉。

在二审中,他们还私自调取了婷婷的医疗报告,也不知道哪来的手眼通天的能力。接着,吕淑娟还认为自己主观上无过错,客观上亦无过失。声称8次住院期间均为普食采取的只是营养神经、康复锻炼方面的治疗,没有“加强营养的医嘱“。然后说婷婷未进行手术治疗,所以不应该提供20年的营养费

二审文件

“何不食肉糜”果然永不过时。这里的哪一样不用花钱,没有钱怎么进行治疗。吕淑娟的意思是,“你的女儿不过是半身不遂,我为什么要付你营养费?”简直无耻至极。所幸法院维持了原判,驳回了吕淑娟的申请。

然而,吕淑娟夫妇依然拒不赔偿。直到2018年婷婷父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笔钱才被还清,但是这个时候,6年已经过去了。在这段时间里,婷婷是怎么过来的?

婷婷家庭困难,没钱治疗,导致错过了康复治疗的黄金时间,肌肉萎缩、半身不遂只能终身与轮椅作伴,甚至连大小便都不能自理。靠着每个月400元的社会救济金过活。救助信息上写着,因为学习舞蹈,一个动作导致脊柱受伤造成高位截瘫。孩子非常愿意学习。。。

救助信息

反观一下,这6年,刘浩存在做什么呢?她却用着本应偿还给婷婷的钱,过着公主一样的日子,上着北京舞蹈学院。甚至还被张艺谋选中成为了新一任的谋女郎。在她的照片中,她围着4000多块一条的巴宝莉围巾,戴着皇冠拍着毕业照。

刘浩存围着4000块一条的围巾

刘浩存带着黄冠拍摄毕业照

更可恨的是,今年7月13,刘浩存妈妈吕淑娟发布了声明,声称事情发生后一直在全力配合孩子的治疗。2018年才赔清是因为家里也有一定困难。并表示会把婷婷当做另一个女儿去爱护。我倒想请吕女士翻译翻译,什么叫全力配合,什么叫家里有一定困难,什么叫做当做另一个女儿去爱护?难不成全力配合指的就是,明知道婷婷受伤严重急需大量资金治疗,却拒不赔偿,一再上诉?家里有一定困难指的就是6年间,刘浩存围着几千块的围巾,上着北京舞蹈学院,买着热搜,参演着张艺谋的电影?当做另一个女儿指的就是私自取得婷婷的医疗报告,然后再上诉时表示自己主观上无过错,客观上无过失?然后连营养费都不愿意支付导致婷婷错过黄金治疗时间终身大小便失禁、半身不遂?

吕淑娟回应

这就叫做全力配合?这就叫做当做另一个女儿去爱护?

这幅嘴脸,只让我觉得恶心!

今天,卷积云就与和大家讲讲,为什么刘浩存应该负责而且必须负责。在这之前,卷积云希望大家能够点个免费的点赞和关注,可以帮助这个视频被更多的人看到。我会在之后的时间里,与大家一起深度分析至少50个不同的社会问题。

我们说回刘浩存。

卷积云所说的刘浩存应该负责,并不是说她应该和父母一样负法律责任。而是指刘浩存不应该再以明星的身份出现在大众的面前。

在《晋书》中,有一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过,叫做“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这句话背后的故事是这样的,晋朝有一个人叫做王导,他和周伯仁曾是好友,因为一些误会产生了过节。后来王家反叛,王导的哥哥王敦掌权。周伯仁被抓住。王敦问王导,“你觉得周伯仁可以做官吗?”问了两遍,王导沉默没有说话。然后王敦又说,“如果他不配做官,那就杀了他好了”。王导还是没有说话。就这样,周伯仁被杀死了。后来王导在查阅卷宗的时候,发现自己误会了周伯仁,于是坐在地上,悔恨痛哭,说出了那句著名的“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伯仁因王导的沉默而死。

婷婷呢?我们是不是可以说婷婷因刘浩存的沉默和麻木而半身不遂?至今刘浩存没有任何发声。对,刘浩存确实没有直接导致婷婷出事,但是在婷婷出事之后,刘浩存母亲拒不付款,这笔钱用在了谁的身上。刘浩存进军娱乐圈用来铺路的钱又是哪里来的,4000一条的围巾又是如何买的?婷婷缺少治疗导致的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难道真的和刘浩存没有关系吗?这是第一点。

刘浩存

第二点,刘浩存的每一次出境,参演的每一场电影,都是对婷婷的二次伤害。我想请那些为刘浩存开脱的粉丝们想象一下,如果你终身只能坐在轮椅上,大小便失禁,生活处处需要父母的照顾。这时,害你瘫痪的人的女儿却站在舞台中间,站在电视的荧幕中央,旋转着,跳跃着,享受着万千的宠爱,你会是什么感想。就像网友说的,“刘浩存的脚尖是刀尖,她每一次出现在镜头前的舞蹈,都是一刀刀刺在那个女孩身上。”于情,刘浩存不应该继续出现在大众的面前。

刘浩存

我们再说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刘存浩的每一个代言,靠着明星身份赚得每一笔钱,都是对勤勤恳恳、遵纪守法的工人阶级的讽刺。要知道,3000块一个月的公务员都要求父母不能有犯罪记录,3000万一年的明星却能吃着人血馒头上位吗?如果刘存浩能够全身而退,将会引起无数人的模仿。会有无数的人发现,原来灰色的收入可以这样使用。下次有人出意外事故,就不会再有人主动赔偿。而是像刘浩存的父母一样,先打4年的官司,再拖上2年直到法院强制执行。不为别的,纯粹就是为了恶心受害者。这期间还可以用这笔灰色收入把女儿送进娱乐圈,买点儿洗白文,就可以以钱生钱,赚得盆满钵满。如果刘浩存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就一定还会有下一个吃人血馒头的人进入娱乐圈,就一定还会有下一个“你的女儿半身不遂,我的女儿星光璀璨“。所以于理,刘浩存也不应该继续出现在大众的面前。

刘浩存并不是第一个吃人血馒头进入娱乐圈的,在她前面还有老赖之子周震南、x贩之子余景天。但是我希望,她会是最后一个。而这,需要你我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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